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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污水处理知识与法律法规相关问题的汇总
发布日期:2023-11-10    作者:admin    来源:    分享到:

1、什么是水体自净?

水体自净:受污染的河流经过物理、化学、生物等方面的作用,使污染物浓度降低或转化,水体恢复到原有的状态或者从最初的超过水质标准降低到等于水质标准。

2、什么是污水处理?

污水处理就是采用各种(技术和手段),将污水中所含的污染物质(去除)、(回收)(利用)或将其转化为无害物质,使水得到净化。

3、为什么要开展污水处理?

当环境和资源遭到破坏,生态平衡失调后,没有十几年、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是难以恢复的,而且有时是无法恢复的,为了子孙后代必须及时治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4、污水处理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污水处理的基本方法:就是采用各种手段和技术,将污水中的污染物质分离去除,回收利用,或将其转化为无害物质,使污水得到净化。一般分为给水处理和污水处理。

5、现在污水处理技术有哪些?

现代污水处理技术,按作用原理可分为物理处理法,化学处理法,生物处理法

6、废水有哪些分类?

根据来源不同,废水可分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

7、总磷是指有机磷吗?

废水中的总磷包括(有机磷)和(无机磷)

8、什么是化学需氧量?

化学需氧量COD是指在一定条件下,水中有机物与强氧化剂作用所消耗的氧化剂折合成氧的量

9、什么是氨氮?

氨氮是指以氨或铵离子形式存在的化合氮,即水中以游离氨(NH)和铵离子(NH)形式存在的氮。

10、生化预处理系统有哪些?

生化预处理系统包括调节池、除油池、气浮池、蒸氨塔、氨水净化池。

11、污水生物处理过程有哪些?

污水生物处理过程中的转化包括氧化、同化、硝化、反硝化作用

12、曝气有什么作用?

在活性污泥系统中,曝气的作用是向液相供给溶解氧并起搅拌和混合作用。

13、什么是厌氧?

厌氧指污水生物处理中,没有溶解氧也没有硝态氮的环境状态,溶解氧在0.2mg/L以下。

14、什么是缺氧?

缺氧:污水生物处理中,溶解氧不足或没有溶解氧但有硝态氮的环境状态,溶解氧在0.2-0.5mg/L左右。

15、什么是好氧?

好氧是指污水生物处理中,有溶解氧或兼有硝态氮的状态,溶解氧在2.0mg/L以上。

16、生物脱氮的原理是什么?

废水生物脱氮是在硝化和反硝化菌参与的反应过程中,将氨氮最终转化为氮气,而将其从废水中去除的

17、影响微生物的因素有哪些?

能够影响微生物生理活动的因素比较多,其主要有营养物质、温度、溶解氧以及有毒物质等。

18、沉淀是化学沉淀吗?

沉淀有自然沉降沉淀、混凝沉淀、化学沉淀三种形式

19、因素混凝效果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混凝效果的因素是:水温、水的PH值和碱度、水中杂质的成分、性质和浓度。

20、平流沉淀池有哪些构成?

平流沉淀池主要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进水区、沉淀区、出水区、存泥区和排泥

21、絮凝高分子的作用?

絮凝是高分子混凝剂溶于水后,会产生水解和缩聚反应而形成高聚合物。

22、过滤指的是什么?

在水处理过程中,过滤一般是指以石英砂等粒状填料层截留水中悬浮物质,从而使水获得澄清的工艺流程。

23、污水处理中常用到的药剂有哪些?

PAC:聚合氯化铝 熟石灰:Ca(OH)2

PAM:聚丙烯酰胺 烧碱:NaOH

24、《水污染防治法》对水污染、污染物、有毒污染物是如何定义的?

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即受人类或自然因素的影响,水体的感观性状、物理性质、化学性质、生物组成及底质等发生了恶化,由此引起水污染。污染物是指能导致水污染的物质,即造成水体的水质、底质、生物质等恶化或形成水污染的各种物质或能量。有毒污染物是指直接或者间接为生物摄入体内后,有可能会导致该生物或者其后代发病、行为反常、遗传异变、生理机能失常、机体变形或者死亡的污染物,如多氯联苯、有机氯杀虫剂等持久性有机物,镉、铅、铬等重金属。

25、《水污染防治法》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四条到第三十七条对排入地表水体的污水进行了具体规定。

1)禁止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污水。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污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放射防护的规定和标准;

2)向水体排放含热污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防止热污染危害;

3)排放含病原体的污水,必须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准排放;

4)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工业污水和城市污水,应当保证其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利用工业污水和城市污水进行灌溉,应当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

26、什么是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以保护人群健康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为目标而规定的各类环境中有害物质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的允许浓度(或其他污染因素的允许水平)叫做环境质量标准。它是环境保护及有关部门进行环境管理和制订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据。环境质量标准分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两种,按环境要素或污染因素分成大气、水质、土壤、噪声、放射性等类型。

1)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由国家制的环境质量标准,它对环境质量提出了分级、分区和分期实现的目标值,是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目标的体现,适用于全国。

2)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是地区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结合当地的环境地理特点、气候条件、经济技术、工业布局、人口密度、政治文化要求等因素,进行全面规划、综合平衡,按照当地经济技术条件,明确规定环境区域和质量等级,补充或增订国家质量标准中不包含的其他污染项目和允许水平,作为本地区环境政策目标,实行环境质量标准的分级管理。同时,它又是计算地区环境容量、制订地区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据。

27、什么是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指为了实现环境质量标准目标,结合技术、经济条件和环境特点,对排入环境的污染物或有害因素的控制所做出的规定。

污染物排放标准分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两级。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适用于全国范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的排放标准中未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颁布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区,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未作出规定的,仍执行国家标准。

28、什么是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为监测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规范采样、样品处理、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等所作的统·一规定(是指分析方法、测定方法、采样方法、实验方法、检验方法等所作的统一规定。环境监测中最常见的有分析方法、测定方法、采样方法)。

2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将地表水分为几类?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I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I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IV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V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分为五类,不同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水域功能类别高的标准值严于水域功能类别低的标准值。同一水域兼有多类使用功能的,执行最高功能类别对应的标准值。实现水域功能与达标功能类别标准为同一含义。

30、地方排放标准与行业排放标准同时存在时优先执行哪个?

1)有行业性排放标准的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没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综合排放标准。

2)根据《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9号),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仅仅是综合型污染物排放标准,也可以是行业型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如果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其制定时,其具体的标准应严于或等于行业排放标准,因此,应优先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3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标准是怎样分级的?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96)根据受纳水体的不同,将污水排放标准分为三个等级:

1)排入GB 3838中III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2)排入GB 3838中IV、V类水域和排入GB 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3)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1)和(2)的规定;

5)GB 3838中I、II类水域和III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3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对第一类污染物有什么规定?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第一类污染物是指能在环境中或动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的污染物质,共有13项,标准中要求不分建设年限,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采矿行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低于标准规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33、什么是排水量?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将排水量定义为: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用于工艺生产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厂区锅炉、电站排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根据建设年限,对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作出了规定。